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充分展示交流创业就业服务领域新成果新经验,人社部将于2021年双创活动周期间,举办第三届全国创业就业服务展示交流活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征集第三届全国创业就业服务展示交流活动主题展示项目的通知》(人社厅函〔2021〕54号)要求,现公开征集“创业城市展示项目”,具体事宜如下:
(一)展示主题。以各地人社部门、市场化服务机构的创新实践为基础,专题展示各地支持和服务劳动者创业创新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二)展示形式。各地征集的展示项目将按照整体设计、统一布展的总体思路,根据参展项目的具体情况,统筹安排展位、配备展具。
(三)项目类型。创业城市展示项目。以各地县级以上城市为单位,综合展示各地城市支持劳动者创业创新、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措施、服务品牌、活动项目的典型项目。
(四)展示内容。展示项目应系统、清晰、具体展示各地政策服务、工作模式、经验成果内容,突出项目的创新性、体验性、互动性。展示项目应采用场景还原、视频直播、表演展示、现场体验、实物呈现等多样化、互动性的方式,避免仅以文字、图片、视频进行平面展示。
(五)报送要求。
1. 参展项目应填报《第三届全国创业就业服务展示交流活动创业城市展示项目申报表》(见附件),项目名称统一规范为“江苏+城市+特色举措/成效”,需加盖设区市人社局公章,以word和PDF格式报送;
2. 参展项目应提供不少于2000字的文字材料,包括城市基本情况,推动创业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主要的经验做法、亮点特色、工作实绩等,以word格式报送;
3. 参展项目应提供5-8张图片(每张5M以上),包括形象标识、工作场景、活动现场、服务状态等内容,以JPG格式报送;
4. 参展项目可提供项目宣传片、短视频等视频材料,时长5分钟以内,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P,画面清晰无水印,以MOV或MP4格式报送;
5. 参展项目提供图片和视频中不得出现各级领导形象。
(六)工作要求。请各地高度重视,明确牵头单位和联系人。择优推荐1-2个能够充分展示地方创业创新特色及成果的县级以上城市参展,并对报送材料审核把关,于4月27日前将参展素材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省厅。
联系人:沈玥,025-83235316,jsjgchuang@163.com。
附件: 第三届全国创业就业服务展示交流活动创业城市展示项目申报表.docx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