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农业农村局:
为了全面提高市区农业基础设施配套水平,加快推进市区现代农业发展,实现市区高标准农田全覆盖,经研究,决定继续在市区范围内开展2021年度市级高标准农田零散地块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及建设要求
1.立项区域:市区范围内,未经高标准农田项目治理,分散于已建成高标准农田项目区之间,通过项目治理能够与已建成高标准农田集中连片的零散地块。
2.立项规模:每个项目规模300-1000亩。项目实行竞争立项,各区可申报1-2个项目备选,已入库项目优先安排。
3.项目补助标准:市级财政按不超过3000元/亩的标准进行补助。各区可根据项目区建设需求,自行确定投入金额。对区级财政自主加大投入的项目,市级在竞争立项时优先安排。
4.建设要求:项目区建设参照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关政策要求。
5.项目费用:市级财政补助资金中不得提取项目管理费。项目管理费由区财政根据项目管理需求进行安排。
二、项目申报程序及时间要求
1.项目区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详见附件),盖章后上报给区级。
2.区级对上报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评审合格后,正式行文报市。
3.推荐文件及审核后项目实施方案一式2份,于10月29日报至市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处,逾期不再受理。
三、资金拨付及验收程序
1.项目评审:如项目申报达到竞争立项要求,市级对各区推荐上报的项目进行市级评审,确定年度实施项目。如达不到竞争立项要求,市级对各区推荐上报的项目进行合规性审查,也可视情况进行市级评审,确定年度实施项目。
2.资金拨付及管理:确定立项的项目,市财政先预拨30%的补助资金。待项目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后,再按有关程序拨付剩余补助资金。补助资金管理按照《泰州市财政局 泰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泰州市市级高标准农田零散地治理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泰财农〔2020〕33号)执行。
3.项目验收:项目建设任务完成后,由区级组织项目验收。区级将验收合格通过的结果行文报市,并随文附报相关验收资料。市级根据各区上报的验收合格结论及相关验收资料拨付剩余部分财政补助资金。
4.验收资料:项目及资金管理总结、验收报告、同级审计部门或农业农村部门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和项目财务审计报告,以及其他相关材料等。
请各区接到本通知后,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确保在规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编报工作。
联系人:瞿亚坤;联系电话:18036797166。
附件:2021年市区高标准农田零散地治理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泰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