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我省文化产业园区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依据《江苏省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苏文旅规〔2020〕2号),决定开展2021年度江苏省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单位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目标,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突出特色、内容优先、自主创新的原则,按照“自愿申报、严格标准、示范引领、动态管理”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通过竞争性比选择优确定。
二、申报主体和程序
申报主体为产业园区运营管理机构,向所在地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提出创建申请。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依据《江苏省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认定管理办法》,对提出创建申请的产业园区进行评估,择优向省文化和旅游厅推荐并报送推荐材料。
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专家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根据专家组审核意见研究确定江苏省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单位名单并进行社会公示后确定。产业园区获得创建资格满1年后,条件成熟的,按程序向省文化和旅游厅申请评审认定。
三、申报材料和方式
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应向省文化和旅游厅提交以下推荐申报材料(一式5份):
(一)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的推荐文件;
(二)申报主体的创建申请文件和《江苏省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信息表》;
(三)申请材料附件:
1.文化产业园区运营管理机构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复印件、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以及近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2.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发展规划;
3.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建设实施方案;
4.文化产业园区内文化企业名录(备注是否为规模以上文化企业)。
请各市局于5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以正式公文(加盖公章扫描件)通过电子邮箱报送我厅。
联系人:省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顾从华
联系电话:025-87798863
邮箱:448364110@qq.com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