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泰政规〔2019〕6号)规定,泰州市市长质量奖是泰州市人民政府设立的质量领域最高荣誉,旨在表彰在创新质量管理、提升质量水平等方面取得卓越绩效的组织,引导和激励全市广大组织建立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持续改进经营业绩,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树立质量标杆,激励全市各类组织追求卓越,现就2021年泰州市市长质量奖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1年4月9日至7月31日。
二、评审原则
市长质量奖评审遵循高标准、严要求和公开、公正、公平以及不增加组织负担的原则,申报和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按照国家标准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GB/T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执行。
四、申报条件
市长质量奖申报对象为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取得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并正常运营3年以上;
2.符合有关质量安全、环境保护、能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安全生产、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提供的产品、工程和服务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3.实施卓越质量管理经营模式,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质量基础工作扎实,质量工作成效显著。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相关管理体系认证;
4.积极开展质量创新、标准创新和品牌创新,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和技术标准战略,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制造方式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取得成效,创新成果有较大影响,获得名牌产品、著(驰)名商标或高新技术产品等省级以上认定;
5.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社会贡献。主要经济指标和社会贡献程度居全市同行业或同类型组织前列,技术、服务和质量指标达到地区或行业领先水平,主要经营业绩具有明显上升趋势;
6.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依法诚信经营,社会满意度高;
7.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聘任了首席质量官。
五、申报材料
1.申报表。申报组织如实、完整填写《泰州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表》(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表”)。表格电子版可在泰州市市场监管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网址:http://scjgj.taizhou.gov.cn;
2.组织概述。内容要求见GB/T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附录B。以总部或总公司(集团)名义申报的,应附组织框架图和必要文字,说明组织内部关系;
3.自评报告。对照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要求,通过事实和数据,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逐条说明实施卓越绩效管理的时间、过程、成效和经验;
4.典型案例。提供推广应用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产生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典型案例;
5.证实性材料。提供与申报表及自评报告内容相符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和所获证书复印件等证实性材料。
6.与上述材料内容一致的电子版文件一份(另附2-3张反映申报组织基本情况照片电子版)。
以上1-5项申报材料以A4纸幅面装订成册,一式四份。电子文本以5寸光盘或U盘报送,文件格式为:申报表、组织概述、自评报告、典型案例为Word格式,证实性材料为扫描件。
六、其他事项
1.各市(区)市场监管局要高度重视此次组织申报工作,强化宣传发动,广泛动员本地区的质量管理优秀组织积极申报;优化服务举措,及时协助解决申报中遇到的问题;提升工作质量,高标准严要求把关申报材料。
2.各组织自愿申报,申报过程严禁有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申报材料由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签署推荐意见,经当地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同意后,于7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四份、电子版一份)报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办公室(市市场监管局)。同步通过“泰企通服务管理平台”(www.taizhou.gov.cn/taiqitong/)开展注册登录、线上申报等工作。
3.联系方式:
泰州市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处顾云良 联系电话:86881315
电子邮箱:tzzjzlc@163.com
泰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