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1〕25号),现请有意向单位对照申报要求,认真组织推荐,每单位限推荐一名。申报书、申报汇总表及推荐单位公函(含公示情况)于8月27日前寄送我处,电子版同步发送至:jssnwkjc@163.com,逾期视为放弃。联系人:厅科教处 毕冬梅,电话:025-86263804。
农办科【2021】25号.pdf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