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苏发〔2018〕1号)、《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 确保如期实现高水平全面小康的意见》(苏发〔2020〕1号)精神,根据《江苏省省级乡土人才建设发展专项管理暂行办法》(苏人社发〔2020〕50号)要求,2020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组织开展省级乡土人才建设发展项目申报评选工作,具体包括省级乡土人才传承示范基地、省级乡土人才大师示范工作室两个项目。现就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省级乡土人才传承示范基地项目申报
省级乡土人才传承示范基地是指由具备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推动乡村振兴为导向、以乡土人才培育为目标、以继承和弘扬传统技艺技能为基础、以增强乡土人才就业创业能力为核心,在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等方面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的乡土人才传承平台。建设乡土人才传承示范基地对于完善乡村振兴人才供给体系,加快培养壮大乡土人才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我省境内以培养乡土人才为目标,在技艺技能、技术成果传承与推广方面成绩突出,服务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的企业、院校、专业合作社、联合会等,均可申报省级乡土人才传承示范基地。申报单位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重视人才培养。充分认识乡土人才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参与并大力支持乡土人才发展。紧紧围绕地方特色和产业发展要求,近三年来有计划、有步骤地持续组织开展乡土人才培训培养,并达到一定规模。
(二)具备优良条件。具有乡土人才培训场地和相关设施设备,配备经验丰富的师资队伍,拥有成熟的培训课程和教材,建有市级以上乡土人才传承载体平台,建立相关管理制度。
(三)成果效益显著。在示范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方面取得丰硕成果,并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履行社会责任。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在提供公共服务、促进乡土人才发展、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等方面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各设区市人社部门统一负责本地省级乡土人才传承示范基地项目候选推荐工作,推荐候选单位数不超过4家。
二、关于省级乡土人才大师示范工作室项目申报
省级乡土人才大师示范工作室是指在传统工艺、现代农技、经营管理等领域掌握特殊技艺的能工巧匠、善于开拓创新的经营能人、拥有一技之长的生产能手,依托企业、院校、专业合作社、联合会等载体创办或领办,通过师徒结对方式进行技艺技能传承与创新、技术成果运用与推广,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建设乡土人才大师示范工作室对于健全乡土技艺技能传承创新、技术成果运用推广机制,高质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申报省级乡土人才大师示范工作室应当具备开展技艺传授、技能交流、带徒传技等活动的必要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创办人或领办人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品德,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以及相当技艺技能水平,能持续开展技艺技能传承等活动,带徒成果突出,在本省、本行业内有较高认可度和社会影响力,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一)示范带领技艺传承。深入挖掘、宣传传统技艺技能,加强新工艺研发创新,在传承和发扬光大传统技艺技能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二)示范带强产业发展。推动所掌握的绝技绝活与现代科技、工艺创造性转化,引导乡土人才强化市场意识,在创办特色企业、培育特色产业、打造特色品牌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三)示范带动群众致富。牵头成立各种形式的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及相关生产组织,培育相关市场主体,在带动群众就业创业、促进富民增收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2020年省级乡土人才大师示范工作室原则上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首批江苏省乡土人才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35号)公布的首批江苏省乡土人才技能大师工作室中择优推荐评选,获得中华技能大奖、江苏技能大奖、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乡土人才“三带”名人等荣誉或高级乡村振兴技艺师以上职称的创办人或领办人可优先申报。各设区市人社部门统一负责本地省级乡土人才大师示范工作室候选推荐工作,推荐候选单位数不超过8家。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省级乡土人才建设发展项目推荐申报工作,将其作为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乡土人才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摆上人才工作的重要日程,切实抓好落实。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地人社部门要通过各种形式,将相关要求广泛进行宣传,动员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优秀乡土人才积极踊跃申报。
(三)严格把握标准。各地人社部门要严格对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员进行把关,切实把成绩突出、具有省级示范作用的传承平台和优秀乡土人才推荐上来。
四、其他事项
(一)各设区市人社部门要抓紧组织所属县(市、区)开展申报和初评推荐工作,以设区市为单位汇总各项目相关材料(含电子文档)。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按照项目分类装盒或装袋,于2020年5月8日前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才开发和对外合作处,逾期视同放弃推荐。
(二)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分别纳入苏州市、泰州市、宿迁市申报推荐。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才开发和对外合作处:王波。
联系电话:(025)83201632,邮箱:jslxcy@163.com,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6号苏兴大厦815室。
附件: 1. 江苏省省级乡土人才传承示范基地申报表.docx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