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国土资源

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各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139号)精神,今年我市国土资源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申报,按照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国土资源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苏自然函〔2021406号)执行。

申报国土资源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需登录“江苏人才信息港”网站(https://www.jsrcxxg.com/zc/)进行申报。申报人员按要求提交的复印件材料,须分别经单位人事部门、主管部门核对原件审定盖章、经办人签名,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相关文件和附件表格可至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http://zrzy.jiangsu.gov.cn/tz/)“通知公告”栏中查询和下载。

申报人员的继续教育情况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其中需提供近五年泰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5门公需科目培训考核合格证。

职称评审费统一待市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复核确认符合申报条件后,由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扎口汇缴至指定账户,不接受个人或所在单位报送材料及汇款。

各地、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职称评审工作,抓紧部署,认真做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报审工作,材料报送时间为615日~18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文君、戴  蕊,电话:0523-8688112986880138

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51821室  邮编:225300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国土资源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江苏省申报专业技术评审材料登记表》

      《江苏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

      江苏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

      《江苏省国土资源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17〕33号)

      江苏省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

      《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96号)

      《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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