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0年度泰州市自然资源工程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为认真做好2020年度自然资源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自然资源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可对照申报条件,按照规定程序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事业身份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参加申报。
二、申报评审条件
1. 申报国土资源工程师资格(地质矿产,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探矿,物化探与遥感,地质实验测试(选矿),采矿,测绘,土地等9个专业),依据《江苏省国土资源工程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17〕33号)。
2. 申报城市规划师资格,依据《泰州市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修订试行)》(泰职办〔2016〕3号)。
3. 申报林业工程专业工程师资格,依据《泰州市农业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泰职办字〔2005〕6号)。
4. 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要求,按《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我市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泰人社发〔2018〕358号)文件执行。
5. 根据《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泰人社发〔2019〕89号)文件精神,取得对应目录中相应职业资格且符合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按规定直接申报评审。
6. 高技能人才申报按《泰州市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办法(试行)》(泰人社发〔2018〕149号)规定执行。
7.根据《关于开展企业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泰职办〔2020〕5号)精神,在相应技术岗位工作中取得的业绩、成果和贡献高于现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相关要求,并得到社会和业内认可,但因学历、资历等原因不能正常申报的企业急需紧缺人才,可申请中级职称的考核认定。
8. 根据《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356号)文件精神,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职称申报和评审的必备条件,可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由专业技术人员自主自愿选择国家承认的各类考试,考试合格可登记当年的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时学分。
三、申报材料内容
1.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三份(系统导出,正反打印,A4版式);
2. 《泰州市申报自然资源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系统导出,推荐意见栏盖红印,A3版式)一式三份;
3. 《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系统导出,需申报人签名);
4. 身份证复印件;
5. 学历、学位证书;
6. 助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聘书(文);
7. 2016~2019年年度考核表(企业单位申报人员不能提供年度考核表的,由其单位对其近4年来的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考核,并提出综合评价意见);
8.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及参加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材料(近4年累计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160学时。其中,完成泰州市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远程教育不少于4门);
9. 任现职以来反映主要业绩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10. 任现职以来能反映本人工作经历与能力、工作业绩与成果的有关技术资料、各类表彰、奖励证书等;
11. 任现职以来能反映本人技术水平的论文、专题技术工作报告或有关专著、译著;
12. 申报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公示文件及公示结果。
四、申报材料要求
1. 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等,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0日;
2. 我市自然资源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提交纸质材料的方式,网上申报上传的扫描件和纸质材料应与原件一致,报送材料内容与申报评审专业一致;
3. 报送的纸质材料除本文第三条的1、2、3项外,其它材料均须按档案目录顺序装订成册(胶装),且在册内首页附有反映材料内容及页码序号的目录;
4. 申报材料按属地管理原则向各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人社局提交,市直单位由其业务主管部门汇总后报送至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事处;各市(区)实行人事(劳务)代理的专业技术人员材料申报,由代理部门或单位负责向当地人社局职称办申报。各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职称办在报送材料时需提交委托评审函和人员花名册(从申报系统中导出)。
各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职称办及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审查申报人的身份信息、学历、资历、业绩及佐证资料;所有申报材料必须真实、齐全,旁证材料充分;单位考核推荐意见要具体明确,且手续完备;装订要规范有序,材料复印件由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审核人所在单位公章。凡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将不予受理。
六、报送时间、地点及收费标准
登陆“泰州职称网”进行网上申报及查阅文件。网上申报时间为2020年9月7日~ 9月18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补报和信息修改;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0年 9月21日~9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纸质材料报送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51号821室;联系人:杨文君、戴蕊;联系电话:86881129,86880138。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2〕62号、苏财综〔2002〕61号),材料评审费(含面试答辩及论文鉴定费)为300元/人。
附件:泰州市自然资源工程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目录表(样表)
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3日
泰州市自然资源工程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申报材料目录表(样表)
(请贴于材料盒封面)
单位:(盖章) 姓名: 送审学科:
申报人手机:
序号 |
材料名称 |
份数 |
页数 |
备注 |
1 |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 |
|
|
|
2 |
申报职称人员情况简介表 |
|
|
|
3 |
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
|
|
|
4 |
身份证复印件 |
|
|
|
5 |
学历、学位证书 |
|
|
|
6 |
助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聘书 |
|
|
|
7 |
年度考核表 |
|
|
|
8 |
继续教育、业务培训证书等 |
|
|
|
9 |
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
|
|
|
10 |
技术资料、各类表彰、奖励证书 |
|
|
|
11 |
论文、论著、专题技术报告等 |
|
|
|
12 |
公示结果情况说明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