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高级城市规划师
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0〕41号)精神,今年我市高级城市规划师资格申报条件和要求,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关于报送2020年度建设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苏建人〔2020〕81号)执行。
一、材料报送及初审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即日起~8月7日16:00。网上申报通过《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电子化评审平台》进行操作。
各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各有关单位于8月10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及相关材料原件、市(区)职称办的推荐评审函报送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821办公室进行初审。对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职称办。
二、注意事项
1.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等,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
2.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必须填写《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可在泰州市职称网下载),并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没有签订《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的人员,其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3.申报人员的继续教育情况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其中需提供近五年泰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5门公需科目培训考核合格证。
三、组织工作
请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对照通知精神,迅速传达布置,广泛宣传,认真落实,确保申报人如期顺利申报。
联系人:杨文君 0523-86881129
戴 蕊 0523-86880138
附件:《关于报送2020年度建设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苏建人〔2020〕81号)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