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有关省直单位:

我省第四届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任期届满,根据《江苏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章程》的规定,我厅拟对专家委员会专家进行换届推荐。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各勘察设计单位、科研单位、高等院校、施工图审查机构中从事抗震工作的有关技术人员。

二、专家推荐条件

1. 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身体健康,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理论水平,在专业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对本专业的技术进步、发展有较大贡献;

2. 具有15年以上勘察、设计或科研工作经历,具有正高级职称及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或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

     3. 近五年主持过不少于5项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结构设计或大型工程的勘察、鉴定加固工作;或作为工程项目主要完成人员,近十年所完成的项目获得下列奖项之一:

1)国家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银奖及以上奖项;

2)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3)省、部级优秀工程设计一等奖不少于3项;

4)省、部级优秀工程设计二等奖不少于6项。

4. 年龄不应超过60周岁。

三、原专家续任条件

1. 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或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

2. 近五年参加过不少于5项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工作或大型工程的抗震加固工作;

3. 年龄不应超过70周岁。

四、推荐程序

     1. 本人申请:符合推荐条件的,由本人填写《江苏超限高层省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委员推荐表》(见附件1),并准备其他相关报送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 单位申报:各单位应确保材料的真实性,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将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设区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直单位直接报送我厅;

     3. 部门初审: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推荐条件对申报人员进行认真初审筛选,统一汇总后填写《江苏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委员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并上报我厅;省直单位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由我厅负责;  

     4. 集中审核:我厅统一组织评审专家对初审通过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

     5. 审定公布:专家名单经评审专家审定后正式公布,任期4年。

五、其它要求

1. 原专家委员会委员不自动续任,均按推荐程序重新申报。

2. 报送材料

1)《江苏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委员推荐表》(2份);

2)主要业绩证明、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获奖证书等复印件(1份)。

3.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630日,以邮戳为准,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将不予受理。

 

人:厅设计处  苏红

联系电话:025-5186853513951817936 

邮寄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 江苏建设大厦2303

 

附件:1. 江苏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2. 江苏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委员推荐汇总表 

   附件下载-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专家换届推荐的通知.doc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