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函科〔2020〕399号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省有关单位:
为落实新时代建筑方针,推动我省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高品质绿色建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推进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贯彻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积极做好组织发动,坚持好中选优,推选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通过高品质绿色建筑项目推动美丽宜居城市建设,让今天的高品质绿色建筑成为人民安居乐业的美好家园,成为未来城市的美丽风景。
二、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应符合《高品质绿色建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
2.申报单位应是项目建设单位或运行主体,鼓励项目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联合申报。
3.项目建设手续完备并已通过施工图审查。
4.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5.已获得国家或省相关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承担了国家或省级建筑节能示范项目但未履行申报承诺、完成水平不高的项目单位不得申报。
三、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报送并行的方式。
1.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提交。申报单位登录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专项资金监管系统(http://jscin.jiangsu.gov.cn),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填报完成后,打印经项目所在县(市、区)、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申请表,盖上申报单位公章,连同实施方案、相关附件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四份报送至项目所在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省有关单位的申报项目,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可直接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申报单位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推荐。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审核项目的合规性,审核汇总后行文(附件2)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3.评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和省有关单位推荐基础上,经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综合审议等程序,遴选具有良好实施基础和示范意义的项目。
四、项目管理
高品质绿色建筑项目将纳入省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项目库由省、设区市、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并实施动态监管。省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主要支持列入项目库管理的项目。
五、其他
1.申报咨询电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绿色建筑与科技处,025-51868871、51868726。
2.网上申报技术咨询电话:025-51868280。
3.材料邮寄地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发展中心(南京市江东北路287号银城广场B座413室),邮编:210036,联系电话:025-51868146。
4.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9月15日(邮戳为准)。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者不予受理。
附件:1.高品质绿色建筑项目申报指南
2.推荐函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8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