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民政局、全省性社会组织: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现将我省社会组织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一)发展示范项目(A类)。用于资助“三区三州”等西部地区〔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新疆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兵团)〕困难社会组织必要的服务设备购置和服务设施完善。项目总数不超过30个、每个项目的资金不超过5万元。
(二)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C类)。用于资助地方性社会组织在“三区三州”等西部地区(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新疆)以及湖北省、江西省(罗霄山片区)、湖南省(罗霄山片区)开展社会工作服务活动。项目总数不超过50个、每个项目的资金不超过60万元。
(三)人员培训示范项目(D类)。开展社会组织负责人、业务工作人员培训。项目总数不超过37个、每个项目的资金不超过30万元。
二、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的社会组织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且2018年度检查合格;
2.有相应的配套经费来源;
3.有完善的组织机构;
4.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独立的银行账号;
5.有健全的工作队伍和较好的执行能力(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6名);
6.有开展社会服务的能力和条件,且已具备实施社会服务项目的经验,具有良好信誉。
三、工作要求
1.各设区市民政局要广泛宣传动员,积极组织本地社会组织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2. 每个社会组织只能申报1个项目,须精心谋划,科学设计,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
3.各申报单位在中国社会组织网项目专栏(www.chinanpo.gov.cn/xiangmu)下载并安装项目信息管理系统,按照填报说明填写并导出电子申报书。
4.申报A类、C类项目的社会组织,需及时联系项目实施的省级民政部门并按要求申报。根据民政部关于社会组织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工作部署,我省对口支援新疆克州阿图什市、阿克陶县、阿克奇县、乌恰县,社会组织在申报A类和C类项目时予以重点考虑。
5.申报D类项目的应为具有教育培训职能和培训经验的全省性社会组织,培训对象为全省性社会组织负责人、业务工作人员。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两份)及专职工作人员证明材料务必于8月3日前报送至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77号410室,并同时将jio格式项目电子申报书发送至邮箱28190771@qq.com,文档名格式:单位名称+中央财政项目申报。联系人:严磊,联系电话:025-83590628。
四、其他相关事项
民政部《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及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各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请各单位、各社会组织至“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 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示范项目栏目(http://www.chinanpo.gov.cn/xiangmu/)下载。
江苏省民政厅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