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市监质〔2022〕83号
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加快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推动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引导企业强化质量诚信意识,根据《江苏省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苏发〔2018〕12号)和《江苏省“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苏政办发〔2021〕4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江苏省质量信用AA级及以上企业等级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注册地在江苏的企业(含港澳台地区),经认定为质量信用A级等级满2年以上,可自愿申报质量信用AA级;经认定为质量信用AA级等级后,可自愿申报质量信用AAA级。
二、申报内容
申报企业登陆江苏省企业质量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222.190.96.186:8800/zlxy/login.jsp)下载填写《江苏省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认定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相关材料参考《2022年度质量信用等级认定工作技术指标》(见附件1)。
三、认定流程
1. 自主申报。申报企业自3月21日至4月20日,登陆江苏企业质量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提交网络申请(网络申请端口将于4月20日24:00关闭);同时向所在地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名单初选。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企业申请,指导企业进行网上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格式审查。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对本区域内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于4月22日前将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及书面申报材料报省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处,邮箱1050753402@qq.com。各设区市推荐AAA级企业不超过15家、AA级企业不超过30家。
3. 信用审查。收到申报材料7个工作日内,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发改委对申报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审查。
4. 材料评审。省市场监管局依据《2022年度质量信用等级认定工作技术指标》,组织专家进行申报材料评审。
5. 现场核查。省市场监管局依据《2022年度质量信用等级认定工作技术指标》,对申报企业进行现场核查。
6. 组织考核。对申报AAA级企业,组织专家进行问询答辩。
7. 等级认定。省市场监管局对符合AA级及以上条件的企业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发文认定为质量信用AAA、AA等级。
四、工作要求
1. 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发动力度,落实专门人员,加强对申报企业的指导,配合做好申报受理、现场核查等工作。
2. 各申报企业要按照规定填报申请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凡申报内容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将予以通报,三年内不得申报质量信用等级认定。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认定申报承诺书(见附件3)请加盖公章与纸质材料一并提交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
3. 质量信用等级认定要坚持企业自愿原则,不收取企业任何费用。任何单位不得搭车收费,不得增加企业额外负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