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泰州市委组织部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条件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泰人社发〔2019〕207号

 

各市(区)委组织部、泰州医药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泰州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泰人社发〔2012〕444号,以下简称《办法》)精神,现就做好我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条件认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市事业单位中具有正高级任职资格且符合《办法》规定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条件认定。

二、申报原则

我市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条件认定的申报实行数量控制和条件控制,应在核准的专业技术三级岗位限额内,严格按照条件逐级申报。

三、申报程序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条件认定的申报,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办法,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个人申请并填写《泰州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条件认定申报表》;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组织资格审查、评议、公示,产生申报人选,并按行政隶属关系推荐上报主管部门;

(三)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复核推荐人选情况,确定符合申报条件人选,并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

(四)市(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对单位推荐人选情况进行审核,并报市组织人社部门;

(五)市组织人社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认定。

四、申报材料要求

各市(区)、市直各部门报送材料包括:

(一)申报公函(仅限市(区)报送);

(二)《泰州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条件认定申报人选情况一览表》1份;

(三)《泰州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条件认定申报表》(标准A4纸打印,一式三份);

(四)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经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核对确认后加盖公章);

申报表与其他材料分别装订,申报材料要一人一袋,袋面注明姓名和单位,袋内附申报材料目录。

五、申报时间

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条件认定每年申报一次,各市(区)、市直各部门须在10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分别报送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逾期不报者参加下一年度申报。

六、具体要求

(一)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时间按足年计算,计算时间截至申报当年9月30日,各地、各部门要准确把握此时间截点,认真审核聘任年限资格,确保推荐人选符合条件。各地、各部门推荐人选中符合“连续受聘正高专业技术四级岗位满10年及以上,聘期内考核合格以上”条件的,须同时报送相关业绩材料,审核认定时按不低于10%的淘汰率择优确定人选。

(二)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条件认定的申报工作,切实履行各环节审查职责,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不突破岗位数额申报,不擅自降低条件或变更程序,以确保申报工作顺利完成。

(三)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严格执行政策,切实落实各环节公示制度,认真调查核实公示异议,对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取消申报资格。

 

 

附件:

1﹒泰州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条件认定申报人选情况一览表

2﹒泰州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条件认定申报表

3﹒泰州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条件认定申报材料袋封面

4﹒泰州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条件认定申报材料目录

 

 

 

中共泰州市委组织部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29日

通知附件.docx